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体教结合”的文件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
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
2002
〕
411
号)中有关保送退役优秀运动员进入大学深造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上海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
2016
年上海大学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排球、网球、田径、武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1.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
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注:参加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
招生计划
:根据考试情况确定,宁缺毋滥。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登陆上海大学本科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高水平运动员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bks.shu.edu.cn/
)
,下载并打印《
2016
年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且报名表的照片处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后。
2.
报送书面材料
2016
年
1
月
29
日前
(
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请将以下书面材料(使用A4纸张),EMS快递
至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体育学院,邮编
200444
,联系电话
021-66132116
),请在信封上注明“体育保送生”,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⑴
《
2016
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审批表需优秀运动员所在基层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复印件;
⑵
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⑶
获奖证书复印件;
⑷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⑹
身份证复印件;
⑺
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备注:报名时可用复印件,正式测试时必须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测试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
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书面材料经体育学院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2016
年
2
月
19
日后运动员可在我校网上报名系
统查询初审结果。
2.
安排测试
⑴
报到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
上午
9
:
00
—
11
:
30
,下午
1
:
00
—
4
:
00
。
报到地点:上海大学体育馆(上大路
99
号,上海大学体育馆南门
T145
)。
报到要求:报到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运动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检)、近期二寸证件照、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报到当天还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
报名测试费:
报考费:
20
元。
测试费: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各
50
元。
(3)
测试时间:
2016
年
2
月
27
日(星期六)
测试地点:上海大学校本部体育中心(上大路
99
号)
3.
录取流程
(
1
)根据学校运动队的实际需要,按各项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
将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
3
)我校在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提交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
1)
由学生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2)
经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3)
国家体育总局将拟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名单统一报教育部备案。
(
4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函通知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
5
)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我校在收到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
2016
年高考。
五、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
2016
年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
021-66132857
六、其他
1.
以上有关政策若与教育部
2016
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文件要求不符,则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
对录取的学生
,
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咨询电话:
021-66132116
体育学院
宗老师;
13701904140
体育学院 宗老师。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大学招毕办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