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学校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学习,且台湾“学测”相应四科(见下表)成绩达均标级的高中毕业生;
2.在台湾高中学习,且台湾“学测”相应四科(见下表)成绩达前标级的高中毕业生。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名
(二)招生专业及科目要求
序号 | 学院 | 招生专业 | 要求达标的 相应科目 | 备注 |
01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语文、数学A、英文、社会 |
|
02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口吃不宜 |
03 | 新闻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口吃不宜 |
04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口吃不宜 |
05 | 法学院 | 法学 |
|
06 | 法学院 | 知识产权 |
|
07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
08 | 经济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09 |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 信息资源管理 |
|
10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
11 | 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
12 | 管理学院 | 人力资源管理 |
|
13 | 悉尼工商学院 | 金融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14 | 悉尼工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中外合作办学 |
15 | 管理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 |
|
16 | 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17 | 理学院 | 应用物理学 | 不招色盲 |
18 | 理学院 | 应用化学 | 不招色盲、色弱 |
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不招色盲、色弱 |
2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不招色盲 |
21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中外合作办学 不招色盲 |
22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
23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通信工程 | 不招色盲 |
24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不招色盲 |
25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不招色盲 |
26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不招色盲 |
27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不招色盲 |
28 | 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 土木工程 | 中外合作办学 |
29 | 上海电影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不招色盲、色弱 |
30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与里斯本学院联合培养 | 环境工程 | 中外合作办学 不招色盲、色弱 |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上传基本材料
请考生于2023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免冠证件照、个人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在5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学测成绩、诚信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名)等基本材料。
2.上传其他材料
请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以下3项材料原件扫描后按系统内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可在“报名系统”内下载)(须本人亲笔签名);
(2)个人自荐信(须本人亲笔签名);
(3)各类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扫描件务必清晰、完整,材料原件须自行保留,待录取报到后学校将收取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注:1.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四)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面试通知;“报名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报名系统”显示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
(五)面试
1.经材料审核通过,入围面试的考生,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及电子邮件通知面试具体事宜。
2.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在规定的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学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六)录取原则
经学校面试合格后,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须于2023年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预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学校将于2023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里斯本学院(中葡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监督约束机制
1.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学校党委、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2.执行回避制度。参与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向学校报告并申请回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3.举报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四、其他须知
1.学校如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其他具体要求见后期通知。
2.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5.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6.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十五、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网址: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1月9日—2月5日为学校寒假阶段,电话接听时间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电子邮箱:zbb@oa.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