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大学 |
二、就读校址 |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五、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
1.普通类计划10名,其中文史类4名,理工类6名。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表。 2.艺术类计划2名,其中视觉传达设计 1 名、环境设计 1 名。 |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考试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语种教学采用英语。 |
七、招收男女比例 |
男女比例不限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九、录取规则 |
1.普通类本科:学校按照联招办投档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到专业。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中文、英语、数学;理工类为数学、英语、中文。 2.艺术类本科: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校考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不低于联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报考资格线,投档至我校后按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详见我校招毕办网站公布的《上海大学2019年上海美术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港澳台侨)》,网址:http://bkzsw.shu.edu.cn】。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悉尼工商学院中外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大学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6134148 (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6132857 |
十四、学校网址 |
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六、其他须知 |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与内地学生同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