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一)非艺术类专业: 1.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日语专业要求
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
6.报考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二)艺术类专业: 1.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以及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300分(含300分)以上。 2.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