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29日 10:00    浏览次数:

一、初试时间(本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考前练习时间:2023年1月29日—2月26日

2.正式考试时间:20232月252月26

注: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

二、考试内容 (满分100分)

演唱/演奏

三、考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完成报名相关手续后,请用报名账号登录“艺术升”APP(网页端不支持),在【报考】页进入“网络考试”入口,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

2.考生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或“艺术升”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考生可以在2023129开始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但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考生须观看上海大学提供的视频录制样片,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上传

(二)考试空间准备

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保持画面稳定声像清晰音画同步。

(三)考试设备

1.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如华为、iPhone、小米、Vivo、Oppo等,由于兼容性问题,不建议使用红米手机),双机位拍摄录制手机A(登录“艺术升”APP)作为主机,用于完成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手机B(打开“艺术升”APP无需登录扫描主机上的二维码完成绑定)作为辅机,用于监考考试过程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艺术升”APP。(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初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

2.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存储容量充足存储容量建议至少在20G以上,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确保网络稳定畅通。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确保没有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外放音乐、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避免外界干扰。

(四)考试流程

1.2月252月26考生在“艺术升”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正式考试”按钮,进入正式考试后的3小时内完成视频录制上传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上传,完成考试。3小时内未进行拍摄“主机位”“辅机位”录制视频上传不成功,则考试无效

2.演唱/演奏前,考生根据语音提示,按照演唱/演奏顺序报出个人曲目名称演唱/演奏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制结束。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总时长在30分钟以内(不包含语音指令播放时间)。

3.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以作弊处理

4.考试结束,上传视频之前,须再次确认主机位、辅机位视频清晰完整、声画同步地记录了考试全程。

5.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视频录制规定

1.考生主机位设备,须严格按照视频录制样片中各专业方向的拍摄角度架设。其中钢琴、古筝专业方向须横屏录制;其他专业方向须竖屏录制,所有专业方向辅机位均须横屏录制。

2.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的钢琴或音频伴奏除外),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期间不得进行录屏、截屏、投屏、锁屏、接通来电、退出“艺术升”APP或打开其他应用程序;不要使用其他手机登录正在考试的“艺术升”APP账号。以上操作均会中断“艺术升”APP的运行,导致考试终止。因考生不遵循相关要求而导致考试中断退出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声乐演唱专业方向若无钢琴伴奏,可使用音频伴奏或者清唱,不影响考试成绩。其他专业方向不得使用伴奏。

四、考试纪律

1.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否则视为作弊

2.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以作弊处理。

3.严禁考生对照片、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4.考试视频录制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

五、温馨提示

1.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拨打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提出相关说明,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我校寒假期间(1月9日至2月5日)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有所调整,考生可在1月28日—2月3日(当天8:30-11:00、13:00-16:30)拨打。

2.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初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复试公告,试结果预计4月中下旬在“艺术升”APP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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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

2023年01月29日 10:00 点击:[]

一、初试时间(本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考前练习时间:2023年1月29日—2月26日

2.正式考试时间:20232月252月26

注: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

二、考试内容 (满分100分)

演唱/演奏

三、考试须知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完成报名相关手续后,请用报名账号登录“艺术升”APP(网页端不支持),在【报考】页进入“网络考试”入口,选择上海大学报考专业进行线上考试。

2.考生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或“艺术升”APP考试页面认真阅读《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考生须知》《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校考初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考生可以在2023129开始通过考前练习熟悉考试流程考前练习视频不作为评分的依据,但请考生务必在正式考试之前进行考前练习,否则将无法进行考试。考生须观看上海大学提供的视频录制样片,待熟悉录制要求和流程后,再进行正式考试视频的录制和上传

(二)考试空间准备

确保录制现场光线充足,场地空间能够满足完成所展示考试内容的需要;建议考生采用三脚支架,保持画面稳定声像清晰音画同步。

(三)考试设备

1.考生需要准备两部智能手机(为了确保考生网络考试的顺利进行,建议考生使用最近3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手机,如华为、iPhone、小米、Vivo、Oppo等,由于兼容性问题,不建议使用红米手机),双机位拍摄录制手机A(登录“艺术升”APP)作为主机,用于完成网络考试全部内容和流程,手机B(打开“艺术升”APP无需登录扫描主机上的二维码完成绑定)作为辅机,用于监考考试过程两部手机都需要下载“艺术升”APP。(具体机位摆放要求详见《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音乐表演专业初试(线上考试)操作流程》)。

2.考试前务必保持两部手机的电量、存储容量充足存储容量建议至少在20G以上,提前检查WiFi网络信号,确保网络稳定畅通。务必移除两部手机的SIM卡,确保没有通话功能,考试过程中如果接到来电会直接中断录制;外放音乐、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也注意关闭,避免外界干扰。

(四)考试流程

1.2月252月26考生在“艺术升”APP网络考试页面点击“正式考试”按钮,进入正式考试后的3小时内完成视频录制上传期间考生有3次考试视频录制机会选择最满意的一次考试视频进行上传,完成考试。3小时内未进行拍摄“主机位”“辅机位”录制视频上传不成功,则考试无效

2.演唱/演奏前,考生根据语音提示,按照演唱/演奏顺序报出个人曲目名称演唱/演奏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制结束。以上视频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总时长在30分钟以内(不包含语音指令播放时间)。

3.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以作弊处理

4.考试结束,上传视频之前,须再次确认主机位、辅机位视频清晰完整、声画同步地记录了考试全程。

5.凡有科目缺考的考生,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视频录制规定

1.考生主机位设备,须严格按照视频录制样片中各专业方向的拍摄角度架设。其中钢琴、古筝专业方向须横屏录制;其他专业方向须竖屏录制,所有专业方向辅机位均须横屏录制。

2.考试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的钢琴或音频伴奏除外),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只能使用考试软件自带拍摄功能违反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试期间不得进行录屏、截屏、投屏、锁屏、接通来电、退出“艺术升”APP或打开其他应用程序;不要使用其他手机登录正在考试的“艺术升”APP账号。以上操作均会中断“艺术升”APP的运行,导致考试终止。因考生不遵循相关要求而导致考试中断退出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声乐演唱专业方向若无钢琴伴奏,可使用音频伴奏或者清唱,不影响考试成绩。其他专业方向不得使用伴奏。

四、考试纪律

1.考试期间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否则视为作弊

2.考试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否则以作弊处理。

3.严禁考生对照片、视频采用编辑处理等弄虚作假、替考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违规记录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4.考试视频录制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拍摄画面

五、温馨提示

1.如有摄录条件不足等特殊困难,可拨打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提出相关说明,学校协调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困难考生提供帮助。

我校寒假期间(1月9日至2月5日)咨询电话接听时间有所调整,考生可在1月28日—2月3日(当天8:30-11:00、13:00-16:30)拨打。

2.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初试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发布的复试公告,试结果预计4月中下旬在“艺术升”APP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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