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分省分专业计划公布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31日 15:17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招生简章,结合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对报考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核结果,我校按照全面考察、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下方附件),公示期7天,如公示无异议,初审合格考生即获得入选资格。

温馨提醒: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组织笔试或面试考核。

2. 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3.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见下方附件)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 - 11:00 下午13:00 - 16:00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8531






下一条: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分省分专业计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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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招生简章,结合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对报考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核结果,我校按照全面考察、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下方附件),公示期7天,如公示无异议,初审合格考生即获得入选资格。

温馨提醒: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组织笔试或面试考核。

2. 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3.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 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表》(见下方附件)以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 021-66134148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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