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启航计划)招生简章,结合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对报考考生的学籍、户籍审核结果,我校按照全面考察、优中选优的原则,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下方附件),公示期7天,如公示无异议,初审合格考生即获得入选资格。
温馨提醒:
1.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组织笔试或面试考核。
2. 凡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高考,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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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21-36215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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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