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体教结合”的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退役优秀运动员进入大学深造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上海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2017年上海大学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排球、网球、田径、武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一)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6〕179号)中公布的<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
2.获得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
招生计划:根据测试情况确定,宁缺毋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报送书面材料
2017年1月23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请将以下书面材料(使用A4纸张),EMS快递至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学院,邮编200444,联系电话021-66132116),请在信封上注明“体育保送生”,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1)《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审批表需优秀运动员所在基层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备注:报名时可用复印件,正式测试时必须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测试。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书面材料经体育学院初审通过者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2.安排测试
(1)报到时间: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报到地点:上海大学体育馆(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东门,南陈路380号,上海大学体育馆南门T145)。
报到要求:报到时须考生本人到场提交《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运动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推荐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检)、近期二寸证件照、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报到当天还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报名测试费:
报考费:20元。
测试费:专项技术测试、专项身体素质测试、实战各50元。
(3)测试时间: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测试地点:上海大学校宝山校区体育中心(南陈路380号)
3.录取流程
(1)根据学校运动队的实际需要,按各项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将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我校在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提交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于2017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或“运动员教育”(网站APP)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中央军委体育管理部门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报体育总局予以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我校在收到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高考。
五、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2017年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六、其他
1. 如教育部对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出台新的文件,则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 每位运动员只能获取一所高校《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若被两所以上高校同时批准录取,应在报名前选择一所高校,并主动告知放弃的高校招生部门,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3. 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21-66132116 体育学院 宗老师;13701904140体育学院 宗老师。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大学招毕办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一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