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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宝钢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创建日期 2017/09/07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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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上海大学宝钢奖学金将于9月10日开始评审。宝钢奖学金最终获奖名额为4名,要求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执行。此次评审采取差额评审,由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宝钢教育奖申报对象主要为宝钢教育奖评审学校在籍的本科生。
二、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如下: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审流程:
1、9月10日-9月12日:学生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宝钢奖学金评审表》后向学院递交。注: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9月13日-9月18日:各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2、 9月18日16:00前:各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均为单份)、交学生工作办公室信息科(A407)。
3、9月19日-10月10日:学工办审核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全校公示。
附表:
 
学院
推荐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管理学院
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1
经济学院
1
理学院
1
美术学院
1
钱伟长学院
1
社会科学学院
1
社会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数码艺术学院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1
图书情报档案系
1
土木工程系
1
外国语学院
1
文学院
1
悉尼工商学院
1
音乐学院
1
上海电影学院
1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1
总计
23
 
注:《宝钢奖学金评审表》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至:关于我们-下载专区 版块。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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